知 识 产 权 管 理
Journ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2007年01月10日 第一期 总第3期   主办:知识产权管理网  总编辑:张晔
目 录
论道】
·知识产权:何时规则尽在掌握中
 
专稿】
·张平老师等诉DVD企业飞利浦公司专利无效案的意义
动态】
√ 管理实践
·中兴称其发明专利比例居国内首位
·深圳朗科再获一美国专利授权
·国企保护知识产权期待星火燎原
·首个蓝牙产业联盟成立 将强化产权保护
·高通与Telit公司签署WCDMA技术许可协议
√ 政策法规
·我拟加入知识产权组织两条约 提升互联网版权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入WIPO条约议案
·最高法:要调查被执行人的知识产权资产
·天津高法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见
·浙江宁波出台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办法
√ 案件追踪
·五大影视公司告北京商家售16部DVD案胜诉
·日本P2P软件作者首次获罪 违反知识产权法
·美国亚马逊反诉IBM侵犯专利权
·一美国企业状告Google侵犯专利被驳回
·iPod仿冒案苹果败诉 茂嘉要求其赔偿一亿美元
√ 标准化与技术创新
·我国移动电视标准与欧洲相似 涉及知识产权
·Google推美国专利文档搜索 可浏览原始图像
·德国施普林格出版社研发新系统 管理电子图书版权
·微软公司Windows Vista操作系统将采用最新反盗版技术
·社交网站Myspace用音频指纹技术阻止用户上传盗版音乐
√ 知识产权时事
·信息产业部官员曝光:有些企业申请专利仅为报奖
·美国媒体称一味强调中国市场侵犯知识产权无益
·欧盟推迟对MP3等电子设备征收版权税
·北京中院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连年攀升
·国资委宣布:初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 知识产权战略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施压高通(Qualcomm):3G专利费必须合理
·国家发改委:支持知识产权产品保持经济平衡
·知识产权保护是信息产业创新的重要环节
·北京力推知识产权商用化
·我国初步形成高技术研究发展战略格局
管理】
·富士通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美国德克萨斯大学管理规定(知识产权部分)(英文原文节选)
战略】
·技术标准中专利政策
·知识产权在中美关系中居重要位置:2005年美国知识产权的发展与变化
案例】
·张平等教授对飞利浦DVD专利无效申请案

专稿】

编辑絮语

张平老师等诉DVD企业飞利浦公司专利无效案的意义

  为媒体热切关注的“大学教授诉飞利浦DVD专利无效案”划上了句号。从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平老师诉飞利浦公司一项DVD专利无效立案那一天起,媒体似乎对这个案件给予了异乎寻常的关注。对于追求“吸引眼珠”效应的媒体来说,巴不得弄出点事儿来热炒。而对于身处其中的当事人,其中的甘苦常常难为人知。后来有张平老师的几位同道分别就飞利浦的同一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申请,从一个侧面说明这场“诉讼”的艰辛。张平老师以一己之力与一个有名气的跨国公司进行一场对张老师而言根本看不到结局的“斗争”,她自己恐怕绝不是为了追求“吸引眼珠”效应。以张老师的学识,有多少吸引眼球的话题可以任其发挥。而行内称为“打无效”的行政复议程序,则是既枯燥又费力不讨好的事。行里人清楚,“打无效”就是走“程序”,加上打“实体”,除非是专业的专利律师,有利益在其中,否则没有人会做这类事。张平老师为了什么?笔者有一篇《知识产权:何时规则尽在掌握中》(见《知识产权管理》2007年第1期“论道”栏目)对此进行了分析。对于报道中所说“飞利浦专利无效案件和解”的说法,张平老师一再强调不是“和解”,是一个“联合声明”,因为根本就不是“和解”,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从这份“联合声明”的行文中,可以看出张平老师等的煞费苦心和多少有些的无可奈何,一句“双方认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的社会意义……”,多少言辞尽在其中!只有真正懂得知识产权“是什么东西”的人,才能理解在联合声明中这句话的分量——它是开创性的,此前没有人在正式的法律文件中用到“防止知识产权滥用”这样的表达!这,正是这场纷争最大的意义所在!

  然而,这只是个开始。吸引眼球的东西很多,再有一次专利无效之类专业性很强的案件出现,恐怕就不会有媒体关注了。类似于“DVD专利无效”的诉讼却应该以此为开头不断涌现。当我们的企业更多地站到原告席上时,正是说明我国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日益强大、可以与其他跨国公司一争高下的时候。这一天,来得越早越好!

联 合 声 明

  就张平、陶鑫良、单晓光、朱雪忠、徐家力五教授(以下简称 “五教授”)对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即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公司”)拥有的并且列于3C DVD播放机专利联合许可协议中的“编码数据的发送和接收方法以及发射机和接收机”(ZL 95192413.3)中国发明专利提出的公益性无效宣告请求案,飞利浦公司与五教授进行了直接、坦率的会谈。在此基础上,联合声明如下:

  双方认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的社会意义;双方认同合理规范和良性实施专利联营(即“专利池”)许可的必要性;双方认同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必要性。

  以建设性地解决所有分歧为出发点,以公众利益最大化为宗旨,双方达成共识。

飞利浦公司表示,为了有效地解决分歧,决定在本联合声明发布之日起,将上述这项中国发明专利从DVD专利许可协议之专利清单中撤出,并就此中国专利不再主张权利。

  五教授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撤回对这一项中国发明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

  飞利浦公司认同五教授关于推动中国规范专利许可之合理机制、体制和规制,提升中国企业应对“专利池”之意识、认识与能力,促进“专利池”许可政策的理性和良性实施的不懈努力。

  双方表示将遵守本联合声明之内容,并以此为契机,共同探讨和研究有关知识产权的重大问题,为推动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做出努力。

  本声明共两页,一式六份,以中文本为准,签字方各持一份。

                             2006年12月10日
                               于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张平                          代表:钟清明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陶鑫良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单晓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朱雪忠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徐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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